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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05月30日 Share/Bookmark
鳴人堂》從龍王鯛之死看變形的海洋保育觀 2016.05.23
鳴人堂》從龍王鯛之死看變形的海洋保育觀——那些繼續被吃掉的鮪魚與鯊魚

http://opinion.udn.com/opinion/story/9718/1713101

◎魚凱

 

圖/Congratulafins 授權使用


分享 昨天綠島龍王鯛被打上岸的畫面一出現,我心中第一個念頭是:怎麼這麼傻Orz……一尾留在海裡的龍王鯛,可以創造百萬、甚至千萬收入的觀光財,就這樣被打上岸了。那一秒魚槍射出的決定,就是幾千萬上下。

成了屍體的保育類龍王鯛,即使沒被查獲偷偷販售出去,也賣不到兩萬元;而活著的龍王鯛,吸引多少潛水客來綠島朝聖。綠島僅剩七尾龍王鯛中(全台灣剩不到三十尾),就這樣,少了一尾。

回想起今年一月,屏東滿豐定置網場撈上一尾一百公斤的鬼蝠魟(Manta Ray),在印尼,已劃設蝠魟保護區加以保護,吸引世界各地的潛水客來此賞蝠魟。估算一尾鬼蝠魟一輩子可以創造的觀光產值,大約是一百萬美元(三千萬台幣以上),而撈起來的鬼蝠魟,一尾大約市售價一萬五萬左右。嗯,三千萬 vs. 一萬五,大概差了兩百倍。

時間再回到2014年5月,後壁湖海洋生態保護區一尾一公尺多的點帶石斑,固定在附近水域出沒,成了墾丁潛水客必定造訪的牠,但在一夜朦朧過去之後,不見了……推測可能成了餐桌的佳餚。

▎台灣漁業的未來可能?


我曾在2010年去馬來西亞的沙巴馬布島(Mabul),當時一個人的潛水費用最便宜是五千元台幣,如果要進入管制區的西巴丹Sipadan,更要一萬五千元以上,並且得在三個月提前預約才行。吸引歐美遊客大量前往造訪的其中一個原因,是西巴丹有為數不少的綠蠵龜及鯊魚。台灣沒有這樣的條件嗎?有的,小琉球自發性禁用刺網推動成功,讓海龜回到沿岸,從2014年開始,帶來了每年超過四十萬的遊客,許多都是衝著海龜來的。

小琉球因為海龜回來了,發展出以海龜為主要號召的生態旅遊,附帶的,還有潮間帶的生態觀察,目前杉福及漁埕尾兩處潮間帶,遊客必須在當地解說員的帶領下才能進行海洋生物的觀察,解說員的任務除了帶領遊客進行生態體驗,同時也具有約束遊客行為的責任。小琉球的產業結構,從過去50%人口從事漁業,轉變為現在70%靠觀光生活。海龜帶來的人潮,讓小琉球重返民國60~70年的興盛。

但這樣的成功案例畢竟不多。人口外流嚴重,是近十年台灣西部小漁村遭遇的問題。沿近海漁業資源狀況,漁民最清楚。許多老一輩討海人抱著,「抓魚就抓到我們這一代為止」的想法,對於小孩子,希望他們去都市討生活,不要再從事漁業了。有些曾經在漁村長大的中生代,聽到這樣的話,是既無奈又難受的。漁村沒落、漁業衰退、捕魚沒飯吃的趨勢,仍是現在進行式。

▎過去,我們把對海洋的想像,簡化為吃


2008年,台灣公告禁捕鯨鯊,2013年及2014年,根據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(WCPFC)所達成的決議,禁捕花鯊(污斑白眼鮫)及黑鯊(平滑白眼鮫),不過,這些禁止捕抓的海水魚,都是根據行政命令公告。台灣一直到2014年7月,才正式公告目前唯二的保育類海水魚:曲紋唇魚(又稱龍王鯛、蘇眉魚)、隆頭鸚哥魚。根據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第十八條: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,不得騷擾、虐待、獵捕、宰殺或為其他利用(違反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)。

在這兩種魚公告保育類之前,台灣海裡所有的海洋生物,都被視為可以抓來吃的食物,但其實我們都忘了,海裡的大型魚類跟黑熊、雲豹一樣屬於野生動物,一旦被捕捉過量,就難以回復而可能導致滅絕,黑鮪魚就是其中因過度捕撈的瀕危物種之一。

過去我們對於海洋生物的生存現況,沒有太多的關注,只在意好不好吃。例如,在推動龍王鯛及隆頭鸚哥魚入保育類名單之前,主要推動者其實十分緊張,擔心被公告成保育類,反而為龍王鯛及隆頭鸚哥魚引來殺機,加速他們滅絕的速度。以台灣人的消費習慣,越稀少的越要吃。當龍王鯛與隆頭鸚哥魚公告為保育類的消息曝光後,便有海產店家跟消費者說:趕快吃!再不吃以後就吃不到了!

幸好,近年來台灣對野生動物的保育意識逐漸形成,這次的龍王鯛事件,許多網友出聲撻伐,甚至抵制違法打魚的民宿業者、並有拒絕到綠島潛水的聲音出現。但同時,我們仍繼續大量食用快瀕臨絕種的鮪魚及鯊魚,只因為他們沒被公告為保育類。

圖/Si Malaowang提供

分享   ▎當潛水打魚再次合法化

 
這次的龍王鯛事件背後,我們還得注意到一件事:

台灣2004年訂定的禁止魚槍潛水打魚的法令,在今年鬆綁了!


過去遇到違法潛水打魚的情況,若對象非保育類物種,可用《漁業法》或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》裁罰,前者對潛水器漁業(配備氣瓶、空氣軟管的漁船)的作業加以限制,後者規範了一般潛水活動的魚槍使用。但今年3月18日,交通部公告修正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》,依據立委鄭天財的建議,將第十八條第三款「不得攜帶魚槍射魚及採捕海域生物」的條文移除,也就是說,現在漁民/潛水客可以合法申請魚槍,在非營利目的下潛水打魚。

潛水打魚的主要目標,就是珊瑚礁魚類。珊瑚礁魚晚上會躲在珊瑚附近休息,一動不動,非常容易就射中。但是,中研院出版的永續海鮮指南中,明確將珊瑚礁魚類列為避免食用等級,因為過去珊瑚礁魚類遭到過度捕撈、野生族群數量遞減;再來是,珊瑚礁魚類的棲息環境:珊瑚因為全球暖化、海洋汙染等原因覆蓋率逐年遞減,加上珊瑚礁魚類成長慢(以龍王鯛來說,性成熟年齡晚,可以活超過四十年),一旦族群減少就很難回復。

禁止潛水打魚十多年之後,今年重新開放,會對珊瑚礁魚類造成什麼衝擊?漁政單位是否得有所因應:將國際已公告瀕危、易危的珊瑚礁魚類進行資源調查,評估納入保育類名單?對於魚槍新申請/換照案件的管理,是否得過濾申請對象的資格/條件?


▎沒有了資源,怎麼談永續?


大家喜歡到東南亞的度假小島浮潛、看美麗珊瑚礁魚類,但台灣自己的珊瑚礁魚,卻被吃得精光。野生石斑、鸚哥魚是澎湖、綠島、墾丁的餐廳賣點;大型軟骨魚鯊魚、魟魚在某些漁港極為常見。國外拿來看的,我們都吃下肚了,把台灣附近的海洋資源,吃光光。

愛台灣,人人會說,但台灣的好,我們知道嗎?台灣山海相連,從墾丁水下二十米到阿里山稜線兩千五百米,也不過四小時車程;山裡有布農打耳祭、海邊有東港(小琉球)王船祭,花東縱谷的油菜花田,西南海岸的牛車採蚵,各式景致,都是台灣發展永續產業的最佳資源。

真的得思考一下,我們要怎麼對待海洋?即使那些尚未公告為保育類的,也可能是重要的觀光資源;海洋資源的維護,不單單是漁民、政府的任務,身為消費者,我們可以注意餐桌上的魚怎麼來、吃哪些海鮮對環境衝擊較小,才能讓台灣海洋資源永續下去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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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: Kai2016-05-30 17:06:58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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